首页> 中文期刊> 《新西部:下旬·理论》 >我国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我国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摘要

本文界定了实用艺术品概念,探讨了我国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模式.认为对实用性和艺术性能够分离的实用艺术品,若仅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只给予著作权保护;若在形状、色彩等及其组合上同时构成外观设计要件的,可同时提供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实用性和艺术性不能分离的作品,若具备新颖性的,可提供著作权、外观设计权双重保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