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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被处罚

     

摘要

【案情】2020年11月,江苏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检查时,在扬州某公司门市发现正在销售的一款包装袋上标注了“绿色食品”字样的大米。这款大米标称是该公司生产的“源某新软香粘大米”。执法人员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查询认证的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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