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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多元化主体 促进农村三产融合

     

摘要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当前,我省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返乡创业农民已经发展成为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主体。通过推动农业多元主体参与农村三产融合,既有利于准确定位各自功能,发挥各自效能,又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从而有效推动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功能不断增强,不断生成新业态、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加快我省农村三产融合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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