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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之“四重维度”论

     

摘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现代性标志,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为一种学术“范式”,构成了当代中国整个法治建设的核心范畴概念,将引领我国法学领域研究的学术潮流。基于历史、理论、制度与实践四重维度,初步探析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与客观规律,论述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实现的法治现代化,是植根于中华民族历史法律文化沃土、借鉴人类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体现并反映全国各民族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实际和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具有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一般特征,更具有基于我国基本国情的特色与风格。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创造了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为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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