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府新论》 >再论鉴定结论的性质

再论鉴定结论的性质

         

摘要

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具有双重特性,应根据其特性制订相应的程序和规则,通过程序和规则对其过滤,使其更可信、更有价值.鉴定结论本身是一柄双刃剑,若是过分强调其对法官的约束力,相当危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