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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企实行期权制的不适应性

         

摘要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股东分散且日益远离企业,企业的终极产权虽为股东所拥有,但实际控制权则落在经营者手里。经营者人力资本在企业创新和要素组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营者人力资本存量的转化,即其知识、经验、智慧、能力的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人力资本存量的转化是受经营者自身支配的,外部试图对其施以管理、监督是困难且低效的。可以说股东的大喜大悲全在于经营者的一念之间,悬乎微妙如此,股东就必须想方设法使己之所念与彼之所念达成默契或同一。我们知道股东的目标函数与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股东追求的是财富最大产即股价的不断攀升,而经营者做为“经济人”是极端利益主义者,追求的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由此可见,要使经营者视股价为最大追求,就必须将经营者最大的利益和公司股价公司紧紧捆绑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基于这一思路,期公以制也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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