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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简易编制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

         

摘要

合并财务报表一直被公认为会计界难题之一,2006年我国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后又陆续出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原有合并报表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正和完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对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先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之后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此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随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此基础上再编制抵销分录。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难度和工作量,尤其是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以前年度合并工作底稿的粗细程度及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下年合并报表的编制质量,对合并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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