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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一步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这是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明确规定的、实务中最常见的合并程序(以下简称“常规程序”)。同时,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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