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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变型拖拉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国家三部委文件已经把“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定性为企业非法生产,地方以拖拉机名义入户的非法车辆,明确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予以取消已成定局。变拖因其车身短、动力大、载重量大,速度快、成本低,深入农民群众的欢迎,为当时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因其隐患多、事故多,已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国家应急管理部已列为进一步重点整治对象,并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整治,特别是要求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变拖”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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