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农业》 >如何处理退社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8)

如何处理退社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8)

         

摘要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退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其返还的财产包括:①出资额,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是不能转让的,因此,在成员资格终止时,其出资额应该退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