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 >我国鼓励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

我国鼓励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

             

摘要

在国土资源部近日举行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得到根本转变,目前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千米,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但“用地粗放浪费的地方,也是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大的地方”。《规定》强调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土地加强内涵挖潜。以制度和政策为平台,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开展整治和复垦利用,消化利用闲置和低效土地。同时强调调动用地主体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金和土地使用者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废弃地再开发和利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