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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视域下大陆配偶的家庭权保障

     

摘要

大陆配偶作为台湾地区外来配偶中的主力军,同港澳配偶、外籍配偶一起推动了台湾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为"婚姻移民",大陆配偶与其他外来配偶的在台待遇却差异较大,尤其在对婚姻家庭生活利害攸关的夫妻财产制、子女监护权及遗产继承权上,大陆配偶遭受歧视明显.这种差别待遇的做法不仅伤害了两岸婚姻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感情,也影响了两岸关系的顺利发展,并成为两岸婚姻高离婚率的诱因之一.结合国际人权公约中基本人权之平等保护要求以及台湾地区大法官司法解释对家庭权应受保障之明确论述,我们对台湾地区实行差别待遇之正当性基础提出质疑.台湾当局应抛除成见,修改现有歧视性立法,对大陆配偶分步实现"平等保护",同时为了两岸关系的制度化,应推动出台两岸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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