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摘要

——2015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就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四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书面报告。根据市人大2015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对四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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