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电影文学》 >影片编剧只署乔雪竹之名合情合理

影片编剧只署乔雪竹之名合情合理

             

摘要

下面是全国文联创作室郑伯农同志受荒煤同志的委托对姜思慎和乔雪竹两位同志的申诉材料以及有关的小说、剧本,作了对比分析研究之后,伯农致荒煤同志的信。我们征得荒煤和郑伯农同志的同意予以发表,供大家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