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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在讲述和被讲述之间——简论剧作的模式理论和类型研究

             

摘要

希洛米斯·利蒙-坎南把故事定义为“为一系列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她又相应地将事件定义为从一种情况到另一种情况的转变。但需要指出的是,故事中,事件的发展都不是随意的。数千年来,批评家的任务之一就是,发现和描述故事的潜在结构。亚里士多德率先指出这样一个看似乎常实则非常重要的事实:凡是悲剧的情节均有开始、发展和结局。大约一个世纪以前,德国的剧作家兼小说家古斯塔夫·弗雷塔格通过对典型的“戏剧三角”(dramatictriangle)进行描述,透彻地论述了这样一种见解:成功的剧作一开始总有一段说明性片断,交待故事发生的背景,然后经复杂情节的曲折变化进入高潮,最后在剧情最紧张之处落入尾声,尾声叙述危机得到解决,新的情况产生。以上的观点注意到了故事从头至尾往往构成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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