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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贵州清水江流域典当制度初探——以清水江文书为视角

         

摘要

<正>清水江又名"苗江",其"自都匀起至楚之黔阳县止凡一千二十馀里,"贯穿贵州整个东南部。清水江流域地区因地理环境优越、水运交通便利,明末清初便存在大规模的山林买卖与林木贩卖活动。清中期,清水江流域因土地交易的需要,出现了大量的典当契约文书。这些典当契约文书的出现不仅使我们廓清了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貌,还反映了典当契约文化与当地原有交易习惯的融合。一、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地典当制度的形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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