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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摘要

前面咱说了,业主和物管,二者之间实际上也是一种买卖关系,您花钱买服务,他们提供服务,物业公司也是企业,提供服务也是一种经营行为,您希望少花钱、多办事,物业公司希望低成本,高收益,这都是天地地义,无可厚非的,既然是经营,肯定就要追求利润,无利可图的话,这买卖谁还做呢,搁着您,您肯定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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