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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能'批复'成立业委会吗?——业主联名状告房产局胜诉

         

摘要

@@ →住宅小区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怎么就无端冒出个业主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家园的业主张先生和李先生代表小区的800多名业主为此状告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要求撤销房产局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确认"业主委员会"违法.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于2005年11月8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作出的批复行为无法律依据,应予撤销.

著录项

  • 来源
    《现代物业》 |2006年第1期|37-38|共2页
  • 作者

    王志林;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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