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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抑或是爱?——列维纳斯与马里翁论人格个体化

     

摘要

个体化问题是现象学发展的一个核心动机。列维纳斯认为,传统西方哲学的总体化倾向消解了主体的个体性。在《总体与无限》中,自我的个体化原理是内在生活,它以自我与他人的面对面关系为前提。面对面的自我与他人都是人格性的独特个体。在《别于存在》中,自我在对他人的传唤的回应中个体化,他人的个体化则在于传唤本身。马里翁认为,列维纳斯的个体化理论并不彻底,自我和他人的个体化毋宁是在爱之中,并且自我和他人的最终个体化进程也是启示现象展开的进程,对启示现象的通达是这种个体化的条件。马里翁的观点遭到格施万特纳和君特的批评,但她们错失了马里翁与列维纳斯的根本分歧——人格个体化问题,它是评价马里翁与列维纳斯的个体化理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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