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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政企分开

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所需求的“政企分开”的实质,是指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建立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基础上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业成为管理科学、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因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政企分开”:一、“政企分开”的实质是分清政府与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企业建立现代制度后,随着产权的清晰,国家吸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也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对企业来说,它再也不是大包大揽的一个下属机构,而是一个个充分享有《公司法》所赋予的生活经营、投资决策、产品及劳务定价,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等各项权利的依法自主经营、但要自负盈亏和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法人实体.政企双方权责的明确,使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落到了实处,它迫使企业必须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分配、使用、处理、运作自己的资本,盘活资产存量,实现有效增值.政企双方权责的明确,使企业摆脱了政府行政附属物的地位.也改变了过去企业只生不死的局面.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应依法破产.这就从根本上割断了昔日政企不分的脐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竟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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