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现代企业教育 >人大“国监委”监督政府“国资委”——建立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体制

人大“国监委”监督政府“国资委”——建立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体制

     

摘要

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集权制管理模式,解决了以往由各部委分权控制管理模式造成的体制性弊端。然而,权力的过度集中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机构来加以约束和制衡,否则必然会导致权力的滥用与失控。只有在人大下设“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建立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