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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县级财力保障机制的建议

     

摘要

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级政府特别是困难县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对于增强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应该按照分清主体、强化责任、奖补结合、分步实施、健全机制、长效保障的原则,合理界定县级政府的事权与财力,明确县级财政自身保障能力,同时明确中央和省级的县级财力保障责任,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设计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县级财力保障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力上浮而事权下沉,财力与事权的不匹配使得现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如何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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