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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老项目为例

         

摘要

cqvip:准确把握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关重要,不仅能有效规避涉税风险,而且还可合法降低运营成本。本文依据“营改增”的一系列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典型业务——老项目,探讨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著录项

  • 来源
    《新会计》 |2018年第1期|56-59|共4页
  • 作者

    蔡旺清; 宋宇; 蔡成;

  • 作者单位

    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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