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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与香港工程师学会法定会员进行资格互认

         

摘要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与香港工程师学会经过协商,于2004年8月2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与香港工程师学会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协议》。双方定于今年下半年进行首批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与香港工程师学会法定会员资格互认。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请香港工程师学会法定会员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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