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医学与哲学 >疾病基金的自由选择:1992年德国卫生保健改革的经济含义和伦理方面

疾病基金的自由选择:1992年德国卫生保健改革的经济含义和伦理方面

     

摘要

为了适当地执行1992年卫生部门法,应该引进有效竞争以符合德国法定健康保险投保包人的利益,同时维持团结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目的,因为团结和自我责任原则是矛盾的。本文分析组织改革的重要措施,并结论说自我责任原则应该得到优先。所以,德国的立法应该集中于推进竞争的改革步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