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灵公与鳖

         

摘要

公元605年的一天,郑国大夫子宋与子家一起上朝,忽然子宋的食指无缘无故地颤动起来,就对子家说:“以前我指颤时,都预示着有异味可尝,看来今天又有好吃的了.“入朝后,果见厨师在杀鼋(大鳖),两人不觉而笑.子家把此事告诉了郑灵公.当鳖烧熟时,郑灵公将鳖肉分食众臣,偏就不给子宋.这本是开个玩笑,可子宋觉得伤了面子,一气之下,不顾一切地从鼎中捞起一块肉,弄得他手指都染满了汤汁,边吃边走了出去.灵公大怒,想杀子宋但又忍住了.不料反而被子宋抢了先,不久子宋便把郑灵公杀掉了.因吃鳖酿成一起“弑君”之祸,听来令人咋舌.于是后世就用“染指于鼎”一词来比喻“沾取非应所得的利益”.

著录项

  • 来源
    《药物与人 》 |2016年第7期|31-31|共1页
  • 作者

    胡献国;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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