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市场观察:广告主》 >擅用“鸣鼓”理论投放电视广告

擅用“鸣鼓”理论投放电视广告

         

摘要

当前在很多行业中,企业都将路演作为一种产品上市及推广的营销手段,此种方式由于能将产品终端、产品广告、市场区域、产品销售、品牌传播等有效结合,故而受到很多企业的青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