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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登记”与“相反会计分录”的运用

         

摘要

企业会计账务处理中用“红字登记”或作“相反会计分录”来实现对原先账务的冲销,两种会计方法所反映“过程”的经济意义或账务处理的直接依据不同,取得红字发票的或对暂估价入账的,应据以红字编制记账凭证并红字登记账簿,未取得红字发票的,应以“相反会计分录”来实现冲销账务(增值税的各专栏,不论是否取得红字发票,表示冲减均用红字)。两种方法的具体运用中,应结合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规和会计基本原理、方法,加以分析判断,以求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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