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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现状与对策

             

摘要

个人所得税开征三十多年来,个人所得税已是我国第四大税种,2010年占税收总额的6.6%,其中工薪阶层承担了65%的个税税款.针对收入分配差距,"十一五"期间个税曾调整过两次,主要是提高了免征额,但收效甚微,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分配不公现象凸现.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以及拉动消费增长,建议调整免征额应考虑地区差异,通货膨胀率或者物价指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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