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经营管理者》 >企业名称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企业名称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摘要

@@ 某私营服装厂生产的羊毛衫系列产品,质量合格,但知名度低,销路不畅.私营服装厂厂长遂与上海某羊毛衫厂联系,由上海一方羊毛衫厂许可私营服装厂在羊毛衫产品上使用上海一方的厂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认定上海某羊毛衫厂的行为属于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私营服装厂在产品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而且欺骗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工商局对私营服装厂和上海某羊毛衫厂分别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