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两种创新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一个是以生产和使用编码化的科学和技术知识为基础的科学、技术和创新模式(STI);另一个是依靠非正式的学习过程和经验基础上的“知道为什么”的知识的干、用和互动模式(DUI).利用2001年丹麦DISKO调查的数据,本文运用隐类分析方法(latent class analysis)对涉及两种模式的不同程度的企业进行聚类;接下来,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证明,综合运用两种模式的企业比那些主要依赖某一种模式的企业更有可能创造出新产品和服务.文章的结论部分阐述了研究结果对于创新研究和创新政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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