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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开展网络扶贫服务思考──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九条为依据

             

摘要

中国国家图书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开展网络扶贫服务,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启示作用。图书馆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深化网络扶贫服务应采取明确网络扶贫重点地区、以传递实用著作权资源为主、开展系统化的著作权管理、多渠道筹集著作权使用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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