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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摘要

ADR可以使当事人获得比较及时的救济,非常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时效性的特点.知识产权的内在属性决定其与ADR有高度一致性,应当对在ADR应用时进行必要的限制.知识产权ADR亟需在立法、行政和司法进行完善.

著录项

  • 来源
    《法制博览》|2018年第36期|62-63|共2页
  • 作者

    王翀; 周旺;

  • 作者单位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湖南 常德 415000;

    湖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湖南 常德 415000;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知识产权;
  • 关键词

    知识产权; ADR;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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