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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摘要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在第20条明确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这是新修订的公司法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正式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从西方引入。但《公司法》在第20条对这一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仅靠这一原则性的规定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解决问题。尔后,公司法的三个司法解释涉及到了则以制度的内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但我国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研究还比较混乱,实践中仍然有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致力于系统地阐述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指出我国在这一制度上规定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为深入这一制度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提供自己的一些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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