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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撤销婚姻制度

     

摘要

可撤销婚姻制度是我国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制度。该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立法在处理违法婚姻上的空白,使得我国处理违法婚姻有了统一的标准,促进了我国婚姻关系良性发展,保证了我国婚姻家庭的质量。然而,我国《婚姻法》对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其仍存在法定事由范围过窄、请求权主体单一等缺陷,为此,笔者将重点研究可撤销婚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求完善我国可撤销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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