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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判为强奸罪,获刑一年是否合理——对一起“偷窥强奸案”的分析及思考

         

摘要

关于成都的一起偷窥案件,新都法院将其定为强奸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结果一出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判决结果有失偏颇,甚至有人认为这成为思想定罪的开端。结合目前资料,本文对此案件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属于强奸犯的预备状态,应判为无罪;二是属于强奸犯的中止状态,应判为强奸犯(预备)的中止犯,免除处罚;三是不构成犯罪,仅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最后结合案件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思,希望能够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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