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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刑诉法确定的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思考

         

摘要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未成年人的前科消灭制度成为国际性趋势。我国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了我国的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并在条款中限定了适用该制度的条件及例外情况。未成年人前科封存较之"消灭",更符合大众主流观念,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选择,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各种困境,惟有从配套制度、规定中寻求破解制度困境的方法,才能使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真正起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社会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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