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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物权法》公共利益的范围

         

摘要

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由于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以及类型列举界定未能凝聚足够的共识,立法机关最终决定暂不就公共利益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却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事关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重大问题。本文基于我国的国情,从物权法立法本意出发,对《物权法》中公共利益制度作出科学论述并明确的界定其范围,供制作司法解释的机关参考,以指导行政活动和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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