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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保护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以2013《公司法修正案为视角》

     

摘要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修正索》将修改的重点聚焦在了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变革上.在06年《公司法》降低法定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取消了对公司最低法定注册资本的规定(除特殊类型的公司).这被认为是我国公司治理从资本信用迈向资产信用的跨越性的一步.与此同时,对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取消后可能引发的皮包公司遍地,债权人利益更难以保障的担忧也悄然升起.本文从全球范围内注册资本制度的变迁入手,结合法定注册资本所代表的的资本信用制度及其债权人保护的理论背景,以效率与公平、赋权性与强制性的角度切入,分析取消法定注册资本的合理性.同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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