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社会》 >沉默权应否本土化

沉默权应否本土化

         

摘要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是否应引入沉默权制度,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明示沉默权就已经在学界以及实务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经过几十年的法治发展,我国的司法环境与法制条件相比过去已有了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和保障人权,强调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都表明现如今再探讨沉默权的引进问题有了新的现实基础和司法条件。沉默权的本质在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这与当下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本文通过研究沉默权制度,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发展中的局限性,旨在为我们今后的司法改革道路提供经验与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