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社会》 >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足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足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摘要

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为有限合伙企业,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违约,且无债务承担能力,根据现行法律,建设方维护权利,可要求出资不足的有限合伙人在出资不足本息范围之内承担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合伙人对出资不足承担连带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