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资讯 》 >驾驶证脱审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

驾驶证脱审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

         

摘要

<正>【案情简介】潘某的驾驶证于3月23日到期,后经申请,公安机关于5月重新向其颁发了驾驶证,新证载明有效期始于3月23日。4月份潘某驾驶机动车致张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承担事故全责。事后,潘某向张某赔偿了一万余元,P保险公司向张某赔付了六万余元。之后,P保险公司认为潘某事发时所持驾驶证已过期,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交强险中关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规定,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