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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将行政违法认定为刑事犯罪理念、方法与路径

         

摘要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存在较多的行政违法行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独立判断,也没有做出实质的解释,更没有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该以预防犯罪的理念、刑法的补充性和刑法的自由保障理念作为指引,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利用刑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利用刑罚来预防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刑事司法应该对其进行实质解释,同时进行实质判断,更不能站在利益的角度而有损刑法的权威性,刑法也不是保护公法益的法益。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定的内容对案件进行处理,并判定是否具有犯罪行为;刑事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独立判断,并做出独立的判定,且判定结果不能根据刑事责任认定的根据与结论,还不能根据行政责任的结论,必须要是刑事司法人员的独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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