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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金融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的性质定位法律风险

         

摘要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产物,小额贷款公司的互联网创新业务存在其特殊法律风险。一方面表现在其自身到底作为一种政策性工具亦或经济工具在国家规范的层面与实质现实产生了脱节,另一方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业务逐渐脱离了《公司法》的管制范围并可能引发多头监管。究其原因,其法律风险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需要与国家公权力限缩的态度之矛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业务的特殊性与国家专门法律规范的欠缺性的矛盾所共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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