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摘要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进行行政诉讼的前提性问题.现行《行政诉讼法》在规定受案范围时采用“概括式规定+肯定式列举+否定式排除”的立法模式,这一模式存在着缺陷.文章梳理其缺陷,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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