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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若干适用问题探讨

         

摘要

聚众斗殴罪是从原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该类犯罪属于聚众性犯罪,参与人员多,犯罪情况复杂,而立法上对其规定又较为抽象和原则,因而易在实践中产生争议.2006年9月5日上海市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处理该罪作了具体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在对该罪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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