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用工单位拒发高温津贴 劳动者该怎么办

用工单位拒发高温津贴 劳动者该怎么办

         

摘要

<正>问:自7月份以来,我们所在地的日最高气温持续达36℃以上,但我们所在的公司为减少开支、节约用工成本,不仅拒绝为在室外工作的我们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甚至还以其是私营企业为由,拒绝向我们发放高温津贴。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一方面,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办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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