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动态

         

摘要

<正>陕西:全面清理核查县乡债务在刚刚结束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陕西省对化解县乡村债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能举债搞建设;在新债未化解之前,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不准异地任职。要严格规范乡镇政府行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债务审计,并核清县乡村债务底数。省财政厅10个债务清理核查赴各市开展清理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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