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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与司法救济

     

摘要

本文通过对公司僵局形成的法律症结分析,提出公司僵局的解决之出路是增加可诉性法条的规定,即具体规定在公司僵局出现时小股东有依法请求公司解散的诉权,法院应秉承司法合理化的介入主义,对公司解散拥有裁判权,以及实行其它有效退出机制--强制股权收买的权力,以对小股东合法利益实施救济,达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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