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取消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应慎行

取消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应慎行

     

摘要

国务院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拟取消职工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补偿、民事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对受害人的保障各有利弊.工伤认定过程中的操作难等属于法律适用的技术性问题.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均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属于工伤.我国应保留并完善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规定,且宜将上下班途中界定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过合理的路线;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亦应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采用补充模式保障受害人获得完全补偿(赔偿),同时赋予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对交通事故加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